关于省级困难教职工档案更新工作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1-15浏览次数:449

各分工会:

    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关于做好困难教职工档案更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请各分工会做好摸底工作。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于11月23日前向工会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见附件申报要求)。

                      工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