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营造立德树人、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鼓励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争先创优,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五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浙教工办〔2017〕8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教育教学一线的在职教职工均可推荐评选。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立场坚定。
2、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依法履职,为人师表,引领教书育人风尚。
3、教学技能精湛,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得到广大师生普遍认可。
三、评选名额
1、各分工会可在全校范围内推荐1名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
2、省教育工会下达我校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名额1名。
四、评选程序
1、各分工会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推荐候选人。
2、校工会委员会对各分工会推荐的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民主评议产生师德先进和师德标兵候选人各1人。
3、报学校党委同意、经公示无异议后,产生省第五届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候选人。
五、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各分工会按要求填写《浙江省师德先进个人推荐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
2、各单位务必于4月14日前将推荐登记表送交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工会OA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