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职工艺术生活俱乐部章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9-25浏览次数:18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职工艺术生活俱乐部。

    第二条 俱乐部性质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职工艺术生活俱乐部,是在院工会的领导下,由本院教职工中的艺术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愉悦身心健康的群众组织。

    第三条 俱乐部宗旨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职工艺术生活俱乐部,为学院教职工中的艺术爱好者提供一个融洽而稳定的结交艺术之友、交流增进友谊的园地,通过艺术活动,在活跃教职工业余生活的同时,放松心情、减压去忧、愉悦身心健康。

 

    第二章 会员制度

    第四条 本俱乐部实行会员制,以“入会自愿、在会注册、退会注消”的方式组成会员组织。

    第五条 本俱乐部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根据俱乐部成员的艺术活动内容分若干个活动小组。

    第六条 会员的权利

    1、会员享有对俱乐部的各项活动、活动成果、财务开支等情况的知情权。

    2、会员享有免费使用俱乐部活动场所待遇,享有参加俱乐部组织的活动时俱乐部提供的相关资助和服务。

    3、会员享有对管理人员的监督权、批评权,享有对俱乐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4、会员有退出俱乐部的权利。

    第七条 会员的义务

    1、尊重管理人员的劳动,维护本俱乐部声誉。

    2、遵守训练、考勤、比赛环境的有关规定,服从管理,言语文明,注意礼仪,尊重教练、裁判、工作人员。

    3、主动关心俱乐部的活动安排,按时参加俱乐部的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应请假。

    4、互相提供帮助,共同提高艺术表演、鉴赏水平,互相尊重,杜绝不文明言行。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条件

    1、爱好艺术活动,有提高艺术技能的意愿和坚持参与的毅力,能够经常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教职工。

    2、有集体意识,愿意为他人服务,愿意为推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艺术活动付出努力,能在艺术活动中愉悦身心、增加友谊。

    4、不受年龄、性别、艺术能力之限制。

 

    第三章 活动制度

    第九条 活动时间及安排

    1、俱乐部原则上每周安排一次艺术培训活动,地点为金葵花艺术中心,时间实际培训活动另行通知。

    2、俱乐部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对俱乐部成员进行定期指导。

    3、俱乐部将组织不定期的聚会活动,会员自愿参加,以增强俱乐部的凝聚力。费用临时收取,采用AA制。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条 经费来源

    1、学院工会划拨给俱乐部的经费。

    2、赞助或者捐赠等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 经费的开支(工会提供的除外)

    1、购买艺术相关用品。

    2、参加活动、表演的装备、餐饮等。

    3、俱乐部集体活动的费用。

    第十二条 经费的管理

    俱乐部活动经费由俱乐部日常管理办公室管理,做出经费收支明细帐;会长(副会长)审核签字。

 

    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 俱乐部的会长由学院工会任命,会长推荐副会长、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会长负责统筹协调,并指导副会长、秘书长负责俱乐部的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俱乐部设日常管理办公室,成员由秘书长和热心俱乐部工作、责任心强的正式会员组成。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职工艺术生活俱乐部负责解释。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职工艺术生活俱乐部

                                     二〇一三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