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院工会《关于评选2011-2012年度院级 “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的通知》(浙金院工(2012)11号)精神,在全院各分工会推荐的基础上,经院工会委员扩大会议评选,共评出15位院级先进个人。经报院党委会审定,拟推荐董瑞丽同志为浙江省教育工会第12届“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院级“事业家庭兼顾型”先进个人为:董瑞丽、邹宏秋、章洪、张鹏超、金健文、范芳、邵月花、张海燕、林辉、叶健、陆妙燕、莫淦清、吕宏程、杜泉、朱杭。
如有异议,任何部门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进行反映。
1、 公示时间:从
2、 公示联系部门:院纪检监察办、工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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