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工登山俱乐部章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22浏览次数:20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组织名称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工登山俱乐部(以下简称俱乐部),隶属于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工会,为喜爱登山运动的我校教工自愿结成的非营利社会组织.成立目的是为推动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为我校教工登山运动爱好者提供一个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的园地.

第二章     活动

第二条:俱乐部定期组织以下活动:

(一)每月固定的登山活动,会员自由进行运动,并可参加俱乐部内比赛

(二)活动时间相对固定,活动地点不定,若有更改,俱乐部会发出通知.

第三条:俱乐部不定期组织以下活动:
组织登山比赛

第三章     会员

第四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 拥护本团体章程,在享受章程规定权利的同时,愿意承担章程所规定的义务.

(二)热爱登山运动,有提高自身体质的意愿和坚持锻炼的毅力,能够长期坚持参加俱乐部的活动.

(三)有集体意识,愿为他人服务,愿为办好俱乐部付出努力.

(四)参加者无年龄,性别之限制.

(五)会员自愿交纳会费

第五条:会员入会的程序
如有意加入俱乐部,需先提交书面申请,经俱乐部讨论后,即成为本俱乐部会员.

第六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俱乐部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俱乐部活动并获得俱乐部服务;

(三)对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七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俱乐部的决议;

(二)应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并在必要时为其它会员提供可能的服务,对俱乐部有任何意见,建议可随时以自己方便的方式提出;

(三)尊重俱乐部的劳动,配合俱乐部的工作,完成其交办的任务;

(四)会员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

(五)完成俱乐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因故不参加活动者,应向俱乐部请假; 对于长期无故不参加活动并且不主动与俱乐部保持联络,而俱乐部以其预留的联络方法与之无法联络的会员,如这种状态超过一个月,即视为自动离会.

第九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行为,经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俱乐部的管理

第十条:俱乐部的重要事项应由会员大会讨论决定 ;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定在每年1月,7月的中上旬,视当时情况另定具体日期,就过去半年俱乐部的整体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并讨论未来半年内的发展.会员大会每年一次换届选举 ,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俱乐部会长,任期为一年;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工登山俱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