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活动中心是我院广大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强健身体素质、丰富业余生活、促进技艺交流的重要场所。为维护正常的活动秩序,保持良好的活动环境,加强设备的使用管理,确保中心的服务质量,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教工活动中心由工会办公室负责规划、建设与管理,中心设有卡拉OK室、棋牌室、瑜珈室、按摩室、沙弧球室、健身房、乒乓台,还有篮球、排球、羽毛球等体育用具。
二、教工活动中心免费向教职工开放(含离退休教职工),教职工可以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进入各活动室。教职工在活动中心进行各种健身娱乐活动,必须遵守学院及教工活动中心的各种规定、规则及相关提示,自觉配合值班人员的管理,有责任共同维护中心的正常秩序。
三、教工活动中心场地、条件有限,参加活动的教职工要文明礼貌,互敬互让。要注意保管随身携带的物品和健身时人身的安全。为保持较好的空气质量,中心内禁止吸烟。
四、活动中要爱护设备、器材和娱乐工具,凡故意损坏设备和娱乐工具的,必须照价赔偿。活动中不得吵闹和大声喧哗,到规定关闭时间,必须离开活动场所。
五、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注意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及时维修有关活动设施、设备。
六、因对外交流或部门活动需要借用教工活动中心(非开放时间使用),必须事先向汇丰大厦总台电话28888000预约。开放时间及场地如与学院集体活动相冲突时,将优先安排学院安排的集体活动。
七、借用中心体育用品者,需办理借用登记手续,并于活动结束后,办理归还手续。
八、部门(系部)使用活动中心需办理手续
学院各部门(系部)需要在活动中心开展活动,应办理使用手续,办理手续的程序是:使用单位填写“活动室使用登记簿”;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结束时通知管理人员关闭活动室。
九、教工活动中心的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下午,具体见校园网公告。
以上规定,望全体教职工遵照执行。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工会
201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