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职工乒乓球俱乐部章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22浏览次数:6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俱乐部名称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职工乒乓球俱乐部(具体名称待定)。

第二条 俱乐部性质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职工乒乓球俱乐部,是由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职工中的乒乓球爱好者,在院党委和工会的领导下、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

第三条 俱乐部宗旨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职工乒乓球俱乐部,为学院教职工中的乒乓球爱好者提供一个融洽而稳定的结交球友、交流球艺、以球会友、增进友谊的园地,推动我院乒乓球运动的开展。

第二章 会员制度

本俱乐部实行会员制。俱乐部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负责组织训练、考勤和比赛。本俱乐部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奖惩分明”的原则。对违反俱乐部相关规定者,俱乐部保留对其进行批评、直至作出除名处理的权利。

第一条 会员的权利

1、会员享有对俱乐部的各项活动、财务开支情况的知情权。

2、会员享有俱乐部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会员享有对管理人员的监督权、批评权。

4、会员享有对俱乐部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5、会员享有退出俱乐部的权利。

第二条 会员的义务

1、尊重管理人员的劳动,积极配合他们的工作,维护本俱乐部声誉。

2、遵守训练、考勤、比赛环境的有关规定,服从管理,言语文明,注意礼仪,尊重教练、裁判、工作人员,尊重对手。

3、按时参加俱乐部的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要请假。

4、按规定缴纳会费(暂不执行,待定)。

5、互相提供乒乓球技术帮助,共同提高乒乓球技术水平,发展新会员。

6、互相尊重,做到“不抢场地、不打睹气球”,杜绝不文明言行。

7、会员在(乒乓球)活动中,乒乓球拍自备。

第三条 会员的基本条件

1、热爱乒乓球运动,有提高乒乓球球技的意愿和坚持锻炼的毅力,能够经常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教职工。

2、有集体意识,愿意为他人服务,愿意为推动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乒乓球运动发展付出努力。

4、不受年龄、球龄、性别之限制。

第三章 活动制度

1、俱乐部原则上每周安排2——3次集体练习活动,地点为院乒乓球馆(包括即将投入使用的教职工活动中心),时间待定。

2、俱乐部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专业人员对俱乐部成员进行定期指导。

3、俱乐部训练时,可根据会员的水平安排场地、安排不同的训练项目。

4、俱乐部为提高会员的实战能力,将不定期组织内部比赛,会员之间可以自由组合,鼓励新老组合、强弱搭配。

5、俱乐部将组建乒乓球队,根据内部比赛成绩选择水平较高的会员组成。球队可以代表本俱乐部或学院参加与其他球队的交流活动和正式比赛。

6、俱乐部将组织不定期的聚会活动,会员自愿参加,以增强俱乐部的凝聚力。费用临时收取,采用AA制。

第四章 经 费

第一条 经费来源

1、学院工会划拨给俱乐部的经费。

2、赞助或者捐赠等其他合法收入。

3、会费(待定)。

第二条 经费的开支(工会提供的除外)

1、购买乒乓球以及场地的用品。

2、参加训练、比赛的服装、装备、饮用水等。

3、俱乐部集体活动的费用。

第三条 经费的管理

俱乐部活动经费由俱乐部秘书长管理,做出经费收支明细帐;会长(副会长)审核签字。

第五章 组织管理

第一条 俱乐部最高权利机构是全体会员大会。会员大会每年举行一次(如遇到较大的问题时可以临时召开),由秘书长召集。3/4以上的会员出席方可召开,产生决议须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条 下设俱乐部日常管理办公室,成员由热心俱乐部工作、责任心强的正式会员组成。由俱乐部全体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一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三条 俱乐部日常管理办公室负责俱乐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章 组织机构

乒乓球俱乐部设

会  长:陈利荣

副会长:陈云涛  张劲松

秘书长:吴君斌

日常管理办公室:吴君斌(兼)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条 俱乐部章程的修改,须经过俱乐部全体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职工乒乓球俱乐部。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教职工乒乓球俱乐部

二〇一〇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