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发布全国第一份学校社会责任报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26浏览次数:1022

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颁发一周年之际,112日上午,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全国第一份学校社会责任报告——《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社会责任报告》,向社会郑重承诺对学生:承担培育诚信职业人格与熟练职业技能兼具的金融人才,并帮助其顺利就业、优质就业的责任;对员工:承担尊重个性、促进发展和保障合法权益的责任;对校友:承担文化的紧密沟通、传承和推进校友在岗位上可持续发展的责任;对社区:承担文明共建和促进社区繁荣与和谐的责任;对行业:承担培育优质“银领”人才,为金融行业人力资源结构优化提供支持的责任;对政府:承担地方金融发展研究和地方中小企业发展研究的责任;对社会:承担推进信用体系建立和区域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责任;对国家:承担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领全国服务类职业院校发展的责任。十余家国家级、省级新闻媒体等参加了本次发布会。

“积极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是我们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人才资源强国建设,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自觉行动;也是深化高职院校社会服务职责,辐射、引领中西部同类高职院校发展的具体行动。”学院党委书记李逸凡表示,“发布社会责任报告有助于社会公众了解我们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所做的努力及今后的目标,让社会和使用我院毕业生的所有单位、在我院就读的6100多名学生的家长和在学院兼职的所有教师能够有效监督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也有助于培育当代大学生对人生、对社会的责任感,更加主动积极地承担公民义务,履行社会职责。”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社会责任报告》围绕浙金院“做学生欢迎之师、创社会满意之校、育时代有用之才”的核心价值理念、开放办学、合作育人、特色发展等办学思路和定位,立足高职教育特点和自身实际,以育人为核心,以合作为平台,以服务为路径,从八个方面详尽阐述了浙金院的社会责任理念,全方位说明其社会责任体系的各项情况,是学院与社会沟通的重要形式。

学院周建松院长说,高等学校作为社会良知的重要组成,理应时刻彰显服务社会发展、传承文明进步的基本职责;高等职业院校以培养数以千万计应用型专门人才和社会主义合格公民为己任,坚持就业导向、履行社会责任是办学要义;作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要辐射、引领中西部同类高职院校发展、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更应树立社会公民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作为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浙江省省级文明单位、“全国金融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文明共建先进单位”,三十多年来,我院按照高职教育发展要求,坚持科学发展,不断改革创新,深化产学合作,成功构建了“行业、校友、集团共生态”办学模式,打造开放式高素质技能型服务类人才培养平台;组建了“浙江农村合作金融学院”等校内外共建学院,拓宽育人路径和人才培养规格;充分利用学院资源,强化学院独资的杭州资信评估公司、控股的浙江众诚资信评估公司和浙江金苑培训中心的服务社会的功能,服务地方金融经济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共同进步;积淀诚信文化,倡导交流合作,实行资源共享;热心公益事业,成立“幸福学院”,共促社会和谐。

累累硕果让金院人对未来更加坚定,对承担和落实社会责任更是信心满怀。今后学院将把社会责任纳入其第一次党代会的整体发展战略中,通过育人成才和助人成长、学院发展和教职工发展、服务城市和服务乡村、文化建设和道德建设等方面的相互结合,释放并落实社会责任,不断提升学校公民觉悟,朝着培育优质银领、建设特色学校、打造百年品牌,打造中国金融高等职业教育第一品牌的目标阔步前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据悉,《中国教育报》已于112专版刊登了《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社会责任报告(摘要)》,《人民网》112以“我国高校第一份社会责任报告出台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承诺对学生社会政府负责”为题进行了详细报道;《新华网》113也发布了题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社会责任报告》有示范作用”的报道。